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听说有同事因为职务侵占被处理了。我不太清楚这个职务侵占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它的定义、构成条件以及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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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在商业和职场环境中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它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赋予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管理财物、经手业务等便利。例如,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自己掌管财务的职权,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者销售人员将收到的货款据为己有等情况,都可能构成职务侵占。 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般来说,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则可能构成贪污罪。这两者在犯罪主体和法律适用上是有区别的。所以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体身份、行为方式以及侵占财物的数额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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