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是办了婚礼,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一起生活好几年还有了孩子。我不太清楚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事实婚姻,想知道事实婚姻到底是什么意思,有啥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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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婚姻状态。在日常生活中,就是男女双方没去婚姻登记机关领结婚证,却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里的结婚实质要件,包括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 也就是说,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满足上述结婚实质要件,即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这种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具有和登记婚姻类似的效力。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可以参照婚姻关系来处理。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意味着,在此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的关系更多被视为同居关系。在同居关系中,双方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婚姻关系有所不同。比如在财产方面,一般是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对于共同购置的财产,则按照出资比例等情况进行分割。 所以,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要看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及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果对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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