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辞退和自动离职有什么区别?
我现在面临职业变动,不太清楚离职、辞退和自动离职这几种情况。想了解它们之间具体有啥不同,比如在流程上、权益保障上,还有法律后果方面。因为这关系到我接下来的职业规划和自身利益,所以希望能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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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辞退和自动离职是职场中常见的几种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它们在概念、法律依据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离职通常是指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辞职”。员工一般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主动离职的情况下,一般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辞退则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辞退分为合法辞退和违法辞退。合法辞退通常是因为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在合法辞退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违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或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自动离职是指员工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被视为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自动离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员工被迫自动离职的,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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