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保证人?

我在给朋友的债务做担保,人家说我是保证人。我不太明白保证人到底是什么,在法律上有啥说法,要承担啥责任和义务呢?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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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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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第三人。简单来说,就是在债务关系中,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保证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保证人具有以下一些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这是成为保证人的一个重要条件。《民法典》虽然没有明确要求保证人必须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但一般来说,保证人应该有足够的财产或者信用来承担保证责任。例如,一个企业作为保证人,它应该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一定的资产,以便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能够代为偿还。 其次,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再者,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追偿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保证人在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自己已经支付的款项。 此外,保证合同是从合同,它的成立和效力通常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如果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一般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总之,保证人在债务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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