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肇事逃逸行为?
我开车的时候和别人的车有了点小刮擦,当时因为有事着急就直接走了。事后想想有点担心,我这算肇事逃逸吗?我不太清楚肇事逃逸行为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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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也就是说,当交通事故发生了,本来应该停车处理事故、承担责任,但有人却选择一走了之,这就是肇事逃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这里需要注意几个要点。首先,主观上要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有的司机撞车后,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害怕被刑事处罚,所以选择逃跑,这就是典型的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其次,客观上实施了逃离现场或者潜逃藏匿的行为。逃离现场很好理解,就是撞车后直接开车跑了;潜逃藏匿则包括把车遗弃在现场,人躲起来等情况。 并不是所有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都算肇事逃逸。如果是因为受伤需要去医院治疗,或者为了报警、找人帮忙而暂时离开,并且有证据证明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那就不构成肇事逃逸。但在实际情况中,是否属于肇事逃逸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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