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算是非法占有?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非法占有的定义。最近我遇到一件事,别人拿走了我的东西不还,我怀疑这是不是非法占有。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的行为才会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呢,有什么判断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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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占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法占有,通俗来讲,就是没有合法依据地占据、控制他人的财物,并且有排除他人对该财物正常权利的意图。也就是说,某人没有正当理由,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拿过来自己用或者控制,还不想让真正的主人再拿回这个东西。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非法占有罪”这样一个具体罪名,但在很多犯罪行为里都涉及到非法占有的情况,比较典型的是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表明,如果是代别人保管东西,最后却不想归还,就可能构成非法占有,符合一定条件就会构成侵占罪。 对于盗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盗窃行为,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而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也是通过欺骗手段,让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从而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占有,通常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也就是看他是不是故意想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其次是行为方式,比如是通过秘密窃取、欺骗,还是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财物。最后还要看财物的归属,是不是确实属于他人合法所有的财物。总之,只有当多个方面都符合非法占有的特征,并且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时,才会在法律上认定为非法占有相关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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