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招摇撞骗罪?


招摇撞骗罪是一种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通俗来讲,招摇撞骗罪指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要深入理解这个罪名,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在犯罪主体方面,一般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此罪。也就是说,只要是成年人,精神正常,都有可能因为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而触犯这个罪名。 从主观方面来说,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这里的非法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物质利益,比如骗取钱财;也包括非物质利益,像骗取荣誉称号、政治待遇等。如果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因为一些误解或者其他非主观故意的原因,就不构成此罪。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所谓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假冒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身份,比如假冒警察、法官等,还包括假冒这些人员的职称,比如假冒某机关的处长等。而且,这种假冒行为必须是用于招摇撞骗,也就是通过假冒身份去欺骗他人,从而获取非法利益。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区别。诈骗罪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更强调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并且其骗取的利益不限于财物。所以,在实际判断一个行为是构成招摇撞骗罪还是诈骗罪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总之,我们在生活中要遵守法律,不能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