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继承恢复请求权,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继承恢复请求权,通俗来讲,就是当继承人的继承权被他人侵害时,继承人有权向侵权人提出恢复自己合法继承地位和应得遗产份额的权利。打个比方,本来你是合法的继承人,但是有人却把本应属于你的遗产占为己有,这时你就可以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遗产。 从法律概念上看,它是一种保护继承人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方式。继承恢复请求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确认继承人的继承资格,这是前提条件。只有先确定你是合法的继承人,才有后续要求恢复遗产的权利。二是对遗产的返还请求。在确认了继承资格后,你可以要求侵权人返还被侵占的遗产。 继承恢复请求权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这是确定继承人资格的基础。当你的法定继承资格被侵害时,就可以依据此条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例如,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有人非法剥夺了这些人的继承权,他们就可以依据该条规定来确认自己的继承资格。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继承人的继承权益受到侵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就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此外,对于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就提醒继承人,当发现自己的继承权被侵害时,要及时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