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该如何解除?

我和对象结婚后,发现有些情况不太对劲。听人说可能是无效婚姻,我不太清楚无效婚姻到底是啥样的。要是真的是无效婚姻,又该怎么去解除呢?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想弄明白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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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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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简单来说,就是这种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张三已经和李四结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那么张三和王五的婚姻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法律只允许一夫一妻制,重婚严重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里主要是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很好理解,就是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比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不利,所以法律禁止这类婚姻。 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登记结婚,那么这种婚姻也是无效的。 接下来,说说无效婚姻该如何解除。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无需像正常婚姻那样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而且,婚姻无效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判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总之,无效婚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状态,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的方式来解除这种无效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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