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实缴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指的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税务相关事务时,看到提到当年实缴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不太明白这个概念。我想知道它具体是指什么,是怎么划分出来的,对企业或者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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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实缴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或个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中,按照国家税收分配体制,留在地方政府用于地方建设和发展的那一部分税收收入。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税收分配体制。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收入会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分配。不同税种的分配比例是不一样的。例如增值税,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这就意味着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会按照上述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划分。其中,留给地方的部分就是当年实缴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 这种税收分配方式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该决定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 当年实缴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对于地方政府至关重要。地方政府可以用这部分资金来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和医疗等社会事业。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地方留存部分也有一定意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可能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企业缴纳税款的地方留存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这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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