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受伤?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身体出现了一些不良状况,我怀疑是医疗事故导致的受伤,但不太清楚医疗事故受伤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什么样的情况才算医疗事故受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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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受伤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情况。 这里面涉及到几个关键的概念。首先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就是我们平常去看病的医院、诊所等正规医疗场所,医务人员则是在这些地方工作的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其次,他们的行为要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这些规定是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的准则,如果违反了就可能导致医疗事故。最后,必须是因为他们的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这里的过失不是故意的,而是由于疏忽或者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受伤,要严格依据这个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没有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导致患者术后出现了原本可以避免的并发症,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受伤。患者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医疗事故鉴定等,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要求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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