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垄断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一些商业新闻的时候,经常听到‘垄断’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意思。感觉垄断好像对市场不太好,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垄断到底是什么意思,它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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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垄断定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垄断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垄断就是指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组织,凭借自身强大的经济实力、技术优势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对某一行业或市场进行排他性的控制,限制其他企业进入该市场,从而达到操纵市场价格、减少市场竞争的目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规定。《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这就好比几个商家私下商量好,一起抬高价格或者限制产量,以此来获取更多的利润。比如,几家大型的牛奶企业联合起来,约定统一提高牛奶的售价,这种行为就属于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明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等垄断协议。 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当一个企业在市场上占据了非常强大的地位,几乎没有竞争对手能够与之抗衡时,如果它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来排挤其他企业,就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例如,一家大型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要求入驻的商家只能在自己的平台上销售商品,不得在其他平台开店,这就是一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定(联营、合营)、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如果这种集中行为导致市场上的竞争大幅减少,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了经营者集中的情形,同时在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垄断行为会对市场竞争造成严重的破坏,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它使得市场无法通过正常的竞争机制来调节资源配置,导致商品价格虚高、质量下降,消费者的选择也会变得非常有限。因此,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对垄断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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