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我收到莫名的推销电话,感觉自己的信息可能被泄露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怎样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呢?侵害后又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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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简单来讲,就是未经公民本人同意,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民个人信息,指的是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反映公民个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信息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中,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也做了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侵害,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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