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它的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已预缴税额。 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公式里各个部分的含义。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这四项收入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工资、薪金所得就是我们平常拿到手的工资等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60000元是一年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平均到每个月就是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是指我们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比如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来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也不同。已预缴税额就是我们在平时发工资或者取得其他综合所得时,单位或者支付方已经帮我们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需要按照上述公式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这样,通过计算得出的应退或应补税额,就能清楚自己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是需要退税还是补税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