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确定责任主体及其责任范围的法律规则。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即使侵权人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并导致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适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受害人只需证明存在污染行为和损害结果,而无需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侵权人不能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推定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还适用共同侵权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同一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多个主体共同造成了环境污染并导致损害,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全部侵权人要求赔偿。 最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还适用预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这意味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污染,避免造成损害。如果企业未能履行预防义务,导致环境污染并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共同侵权责任原则和预防原则。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污染,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