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打官司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或者损毁财产,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有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财产保全作出了相关规定。该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中财产保全则是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同样,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书、提供担保、法院审查等环节。申请书要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种类、价值等信息,以及申请保全的理由。担保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具体要求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财产保全对于打官司的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比如在债务纠纷中,如果债务人可能转移财产,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后,就可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前将财产转移,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够顺利执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财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判决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