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我不太清楚寻衅滋事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在法律上它是如何定义的,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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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有些人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肆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这里的“随意殴打他人”,就是没有正当理由地打人,而且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比如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等。(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像一直追着别人跑,不让人家正常行动,或者用很难听的话辱骂别人,让别人心里很害怕等情况。(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比如强行拿走别人的东西,或者随意损坏、占用公家或者私人的财物,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比如在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大吵大闹,导致正常的经营、活动无法进行。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几个人一起多次做上面这些事,对社会秩序破坏更大,处罚也就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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