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到了一份借款合同,在处理税务问题的时候有点懵。想知道在计算相关税款时,到底是以什么作为依据呢?是合同里写的借款金额,还是有其他的标准?希望能详细了解下借款合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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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一般为合同中的借款金额。计税依据,简单来说,就是计算要交多少税的一个基础数值,它解决的是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借款合同就属于应税合同,所以通常以借款金额作为计税依据,按借款金额的0.05‰计算印花税 。 不过,不同类型的借款合同在计税依据上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对于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若合同规定了最高限额,印花税在最高额签订时计算缴纳,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且没签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比如企业与银行签了一份最高借款限额为100万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签订时就按100万计算缴纳印花税,后续在100万限额内借款就不用再贴花。 财产抵押贷款合同,如果借款方无法按时还款而将抵押财产抵押给贷款方时,双方会签订产权转移书据,这个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的税率贴花。 融资租赁合同,计税依据按照合同所记载的租金总额计算。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计税依据也有特别规定:若一项信贷业务既签借款合同又分次填开借据,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若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若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与应税金额,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划分不清的,按借款总金额计税贴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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