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逃逸罪?
我开车时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点小碰撞,当时因为有事着急就直接走了。后来想想有点担心,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交通逃逸罪,想了解下交通逃逸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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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逃逸罪,准确来说应该是交通肇事逃逸,它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交通肇事罪的一个加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只是因为惊慌失措等原因暂时离开现场,但之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事故情况的,一般不认定为逃逸。但像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只是小碰撞,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可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不过,一旦被认定为逃逸,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所以建议您主动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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