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遗嘱,怎样立遗嘱?

我家里情况比较复杂,名下有些财产,想提前立个遗嘱,避免以后子女们因为财产闹矛盾。但我不太清楚遗嘱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立遗嘱。希望了解遗嘱的定义和立遗嘱的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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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设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简单来说,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个人财产及相关事务作出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遗嘱人作出意思表示,无需其他人同意,遗嘱即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嘱作出了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要求。 首先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遗嘱的全部内容都要由遗嘱人自己手写,不能打印,并且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写上具体的日期。这种遗嘱形式比较简单,能直接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其次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找的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代书遗嘱能解决遗嘱人书写困难的问题,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遗嘱可能无效。 打印遗嘱也是法律认可的形式。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要保证遗嘱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每一页都要签名和注明日期,以防止被篡改。 录音录像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这种遗嘱形式更加直观,但也需要注意见证人的资格和记录的完整性。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的。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容易产生纠纷,所以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适用,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要及时以其他形式重新立遗嘱。 还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办理手续相对复杂。 总之,立遗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更好地保障遗嘱人的意愿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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