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承租人死亡后,同住人能否继续租用房屋?

我和家人一直和承租人一起住在这房子里,现在承租人去世了,房东说要收回房子。但我们没有其他住处,想知道从法律上讲,我们这些同住人能不能继续租用这个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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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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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承租人死亡后,同住人是否能继续租用房屋是有相关规定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承租人”就是和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房屋的人;“同住人”则是和承租人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同住人或者共同经营人的居住权益和经营权益。 不过,同住人要继续租用房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般来说,同住人应该在租赁房屋内有长期、稳定的居住事实。如果只是偶尔居住,可能不符合继续租赁的条件。而且,这种居住关系通常是在承租人死亡前就已经存在的。 同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特殊约定,比如明确规定承租人死亡后合同自动终止等,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但如果合同没有此类特殊约定,同住人依据法律规定是有权利继续租赁房屋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东拒绝同住人继续租赁房屋,同住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同住人可以收集自己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据,比如水电费缴纳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法律是保障同住人合理居住权益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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