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范围是什么,哪些情形构成工伤?


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了解工伤范围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说,一名工厂工人在操作机器时,由于机器故障导致受伤,这种情况就符合此条规定,应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员工在下班前对工作设备进行清洁维护时受伤,就属于这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像保安在工作时制止不法行为而被打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如果劳动者长期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接触有害物质,从而患上了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被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销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比如,员工在下班路上被汽车撞了,且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么该员工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总之,准确判断工伤范围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当劳动者遭遇可能构成工伤的情况时,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