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这一行为属于什么?


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下面我们详细来解释这一行为。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当我们违反了一些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行政机关就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惩罚我们,让我们付出一些代价,比如罚款、限制某些行为等。 而暂扣许可证符合行政处罚的特征。许可证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证明文件。暂扣许可证意味着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不能再使用该许可证从事相关活动,这明显减损了当事人的权益。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明确列举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其中就包括“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并且在实施过程中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当事人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