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是什么样的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定金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从属性上,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效力依存于主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主合同无效,那么定金合同也会无效。实践性方面,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不仅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需要实际交付定金才能成立。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另外,定金合同还具有预先支付性,定金需要在合同履行前交付,以发挥担保作用。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定金罚则”。 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有诸多注意事项。首先,要明确定金的性质。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交付的款项为定金,避免与预付款等其他款项混淆。因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当合同一方违约时,预付款只是返还,而不会适用定金罚则。其次,要注意定金数额的约定。要根据主合同标的额合理约定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再者,要确保定金的交付。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实际交付定金合同才生效。交付定金时,要保留好交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定金合同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应用广泛,对于保障合同的履行起着重要作用。了解定金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签订注意事项,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定金合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