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案件,在案件过程中有做笔录。我不太清楚这个笔录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它的证明效力如何,对案件走向会有怎样的影响,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笔录在法律里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但它具体属于什么证据,要根据笔录的类型和内容来判断。 首先,常见的笔录有询问笔录、讯问笔录和勘验笔录等。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通常是司法人员对证人、犯罪嫌疑人等进行询问、讯问时所做的记录。从证据分类来讲,它们一般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这类证据是通过证人、当事人等对案件情况的描述来证明案件事实。比如,证人在询问笔录中描述自己看到的案发经过,这就是通过证人的言辞来呈现案件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其中包括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就属于这类证据的书面载体。 而勘验笔录则有所不同,它是司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后所作的记录,属于实物证据。实物证据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例如,在盗窃案件中,司法人员对被盗现场进行勘验后制作的笔录,它记录了现场的实际情况,如物品的摆放、有无打斗痕迹等,这些都是以现场实际情况来证明案件相关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也明确将勘验笔录列为证据的一种。 笔录作为证据,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决。不过,对于笔录的证据效力,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并且要经过法庭的质证等程序来确定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