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婚姻可以离婚?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解除主要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下可以离婚的情形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就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方式强调双方的自愿性和平等协商。 诉讼离婚则是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上述列举的情形是常见的认定感情破裂的标准。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总之,不同的离婚情形对应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