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职会赔偿多少钱?
我在公司工作挺久了,突然就被公司通知说让我离职,也没说啥正当理由。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被辞职的情况,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我呢,大概会赔偿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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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被辞职”实际上指的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根据不同情形,赔偿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次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获得赔偿。 举个例子,如果一位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若公司合法解除合同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应支付3×5000 = 15000元;若公司是违法解除,就需要支付15000×2 = 30000元。所以,被辞职具体赔偿多少钱,要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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