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样的医疗纠纷最为严重?

我最近在关注医疗纠纷相关的事情,想知道在众多的医疗纠纷类型中,哪种是最严重的。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评判标准,还有这种严重的医疗纠纷通常会有哪些表现和后果,希望懂行的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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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纠纷指的是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 要判断什么样的医疗纠纷最严重,需要从多方面考量。通常来说,涉及患者生命健康重大损害、造成严重精神伤害以及存在严重医疗过错的医疗纠纷,往往被认为是比较严重的。 从患者生命健康重大损害方面来看,如果医疗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残疾或出现严重的器官功能障碍等后果,这样的纠纷就非常严重。例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大出血死亡,或者因为用药错误造成患者永久性的身体损伤。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这类显然属于极其严重的医疗纠纷。 严重的精神伤害也是判断严重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患者因为医疗行为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比如医院的误诊让患者长时间陷入恐惧、焦虑等负面情绪中,且这种精神伤害达到一定程度,也会使纠纷的严重程度上升。虽然目前对于精神损害的判定相对主观,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而严重医疗过错,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存在重大的失职行为。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未进行必要的检查,遗漏了患者的重要病情,从而导致手术方案错误,这就是严重的医疗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存在严重医疗过错的纠纷中,医疗机构通常要承担较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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