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次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离婚二次起诉中,需要准备多方面的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首先是证明身份的材料。原告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为了证明你的身份,法院需要确认起诉人的合法身份。被告的身份信息也很重要,比如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被告身份信息证明,这样法院才能明确被告是谁。 其次是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材料。结婚证是必不可少的,它是证明你们夫妻关系存在的关键文件。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再者,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要准备财产相关材料。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这些材料能清楚地表明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法院会依据这些来公平地分割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有子女,需要准备子女的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用于证明子女的身份以及与夫妻双方的关系。同时,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还可以准备一些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材料,像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另外,为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因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二次起诉时就需要提供新的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双方分居的证明,像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