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次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二次起诉是指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未成功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起诉阶段。原告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包括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需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还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证件;另外,收集能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相关证据等)、财产证明(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出生证明等。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法院受理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案件涉及的财产金额而定,如果不涉及财产分割,诉讼费一般在50元至300元之间;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给被告指定答辩期,通常为15日。被告在答辩期内可以提交答辩状,阐述自己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意见。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前,法院可能会组织庭前调解,这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的目的是尝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判决。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庭上,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出示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在审理结束后,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它对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各个诉讼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部分,对离婚的条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实体问题作出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