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警察要是要拘捕人,得走什么样的流程、办理哪些手续。我担心自己或者身边人万一遇到这种情况,不了解这些可能会吃亏,所以想详细知道拘捕需要办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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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捕实际上包含了拘留和逮捕两种情况,下面为您分别介绍它们所需的手续。 首先是拘留。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它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在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前,公安机关需要经过调查,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其意见。 刑事拘留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的紧急情形,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可以先行拘留。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然后是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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