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法律文书都有哪些?


证明法律文书,简单来说,就是能够以法律的权威性来证明某些事实、权利或者义务的书面文件。这类文书在日常生活和法律事务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是公证书。公证书是由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后所出具的法律文书。例如,在房产交易中,可能会涉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公证处会对合同的签订过程和内容进行审查,最后出具公证书,证明这份合同是真实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其次是法院的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等。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比如在民事侵权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裁定书主要用于处理程序问题,像驳回起诉、财产保全等。而调解书则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再者是仲裁裁决书。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行政机关出具的一些证明文件也属于证明法律文书。比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能证明公民的身份信息;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证明纳税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税款等。这些证明文件在不同的领域和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证明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