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物权可以进行抵押?
我打算向银行申请一笔贷款,银行说可以用物权抵押。我不太清楚到底哪些物权能用来抵押,担心自己拿了不能抵押的物权去办手续,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到底什么物权是可以抵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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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物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这包括我们常见的房屋、工厂厂房等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着在土地上的其他设施。(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俗来讲,就是对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开发商取得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就可以抵押。(三)海域使用权;即依法使用特定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比如工厂里的机器设备、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等都在此范围内。(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也就是说还在建设过程中的房屋、船舶以及飞机等也能够进行抵押。(六)交通运输工具;像汽车、轮船、飞机等都属于可以抵押的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除了前面明确列举的,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抵押的财产都有可能进行抵押。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也规定了一些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所以在考虑用物权进行抵押时,要注意避免使用这些不得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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