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收据可以入账?


在财务处理中,入账是指将各类经济业务记录到会计账簿中。而收据能否入账,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内部收据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入账的。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比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些收据是单位内部经济往来的凭证,只要业务真实、合理,且有相关的内部审批流程和手续,就可以作为入账的依据。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内部收据所记录的业务属于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符合会计核算的范围。 其次,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也能入账。比如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这些收据通常用于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收取特定费用,如学费、考试费等。因为这些收费是基于政府的行政职能或公共服务,有财政部门的监管,所以可以作为合法的入账凭证。根据相关财政法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必须使用规定的财政票据,以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再者,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在一定条件下同样可以入账。比如在一些小额零星经营业务中,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这里的收款凭证就类似于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而实现入账。 然而,对于那些没有任何监制章、不规范的收据,一般是不能入账的。这类收据无法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如果企业将这类收据入账,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在税务检查时,相关支出可能不被认可,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所以,企业在入账时,一定要严格审核收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