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上盖什么样的章才有效?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盖章是一个关键环节,它关乎合同是否有效成立。那么,合同书上盖什么样的章才有效呢?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公章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里的盖章就包括盖公章。也就是说,当合同书上加盖了公司的公章,通常意味着公司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合同在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其次,合同专用章也是常见且有效的印章。合同专用章是公司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从功能上来说,它就是为了合同签订而设立的。在实践中,很多公司都会刻制合同专用章,并且在签订各类合同时使用。使用合同专用章签订的合同,同样能体现公司的签约意愿,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同样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 再者,财务专用章一般不用于签订合同。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财务方面的事务,如开具发票、支票等。它的使用范围有明确的限定,并不适用于合同签订。如果在合同书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可能会引发合同效力的争议,因为这不符合一般的交易习惯和认知。 此外,法定代表人章在一定情况下也具有效力。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章可以代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和意愿。当法定代表人章与其他必要的签字或者盖章形式配合使用时,也能使合同有效成立。不过,单独使用法定代表人章签订合同,可能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其效力。 最后,如果盖错章,比如用了无效的章或者不适合用于合同签订的章,可能会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补正,重新加盖有效的章;如果协商不成,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合同的效力。 总之,合同书上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一般是有效的,而财务专用章通常不适合用于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时,要谨慎选择印章,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自身权益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