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清算后法人对债务该怎么办?

我开了家公司,现在经营不下去要破产清算,很担心之后债务问题会牵扯到自己。想了解一下在公司破产清算后,作为法人,对于公司的那些债务要怎么处理?会不会要我个人去偿还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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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法人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后,其债务需依法妥善处理。首先要明确,当法人被宣告破产,完成全面的破产清算以及注销登记后,法人的法定存在状态就结束了。 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要先用于清偿各项破产所需的必要费用及共益债务。这些费用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能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费用。 之后,再根据清偿先后次序进行逐一清偿其他债务。具体顺序为:第一,赔偿破产人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还有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偿还破产人应缴纳但尚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其拖欠的税款;第三,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要是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就要按照比例公平地进行分配。 一般情况下,企业破产清算法人本身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对外代表企业。除非法人有出资不到位的情况,才需要在出资不到位数额部分和公司一同承担连带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法人能证明自己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没有任何过失行为,并且严格遵守了相关的法定程序与义务,通常是不需要用个人财产去承担无限的债务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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