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离婚后该怎么偿还?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贷款买房,这个房贷就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又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在外借了一大笔钱用于投资,但投资收益用于了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首先要用夫妻的共同财产去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分开的,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偿还。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判决。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和偿还的纠纷,当事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债务发生时的合同、借条,资金的流向证明,家庭生活支出的凭证等。这些证据对于准确认定债务性质和分担责任非常关键。总之,了解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在婚姻关系和离婚过程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