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会查什么内容?


在离婚过程中,不同的离婚方式下所涉及的审查内容会有所不同,下面分别为您介绍。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方式下,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审查夫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这要求双方都明确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不存在一方受胁迫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是审查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要对子女抚养问题有明确的安排,比如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等;还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同时也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有清晰的约定。 然后是诉讼离婚。当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时,法院的审查内容会更加全面和深入。法院首先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判断感情破裂的依据有很多,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其次,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再者,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问题,法院会审查财产的来源、性质、取得时间等情况,以确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承担比例。此外,如果存在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相应的审查内容,这些内容都是为了保障离婚的合法性、公平性以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