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担保借款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我给朋友的借款做了担保,当时也没太弄清楚具体情况。现在朋友好像还款有点困难,我就担心自己会不会要承担连带责任。我想知道在一般的担保借款情形下,是不是做了担保就必然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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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担保借款的情况下,并不一定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通俗来讲,就是要先找借款人要钱,在把借款人的财产都执行完还不够还账的时候,才轮到保证人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做担保借款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关键要看当初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如何约定保证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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