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款合同所规定的保证人,在借款方不履行时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给朋友的借款合同做了保证人,现在朋友不打算还钱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帮忙还钱,还是有其他后果?想具体了解下保证人在这种状况下的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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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借款合同里,保证人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当借款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的责任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一般保证。要是保证合同里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有顺序利益,债权人没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就无权要求保证人担责;主债没经过审判或仲裁,也不能找保证人担责。 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连带责任,那就是连带责任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方没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方还钱,也能直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而且债权人的要求不受是否向债务人请求、诉讼等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合同里没说清楚是哪种保证方式,法律默认是一般保证。 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强调保证人的顺序利益,在特定条件下才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到期未履行时,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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