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我在一份借款合同里做了保证人,当时也没仔细看合同具体条款。现在有点担心,想知道在借款合同里,保证人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呀?是只在特定情况帮忙还钱,还是有其他的责任呢?
展开


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就是一般保证。简单来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这种拒绝承担责任的权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对这一规定有明确说明 。 连带责任保证: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就是连带责任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主既可以找借钱的人还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钱,保证人没有先拒绝还钱的权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总之,保证人责任重大,在做保证人之前一定要谨慎考虑。 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就是在借款合同里约定,只有当借钱的人确实还不上钱了,保证人才需要帮忙还钱。 连带责任保证:意味着只要到了还钱时间,借钱的人没还,债主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还钱。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特有的权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债权人没经过打官司或者仲裁,并且没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还钱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