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对方全责,应该赔偿哪些?
在发生事故且对方被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多个方面。下面从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两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财产损失赔偿:这主要是指因事故导致的财物损坏的赔偿。如果是交通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是常见的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除了车辆维修,车上装载的物品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如果车辆无法修复,达到报废标准,对方还需赔偿车辆的重置费用,也就是购买一辆与受损车辆同类型新车的费用。另外,如果因为车辆维修期间无法使用,产生了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比如打车费、租车费等,对方也应当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要是在事故中有人受伤,赔偿项目就更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凭医院的票据来确定。护理费是指伤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若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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