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只给基本工资,老板说上班再补给我,该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公司只给发基本工资。老板跟我说等我回去上班之后再把剩下的补给我。我心里有点不踏实,也不知道这合不合理。我想知道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老板这样做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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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期间,员工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个重要的概念——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间,你应该拿到和受伤前一样的工资,而不只是基本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老板只给你发基本工资,说上班再补给你,这种做法存在一定风险。万一之后老板不履行承诺,你可能会陷入被动。你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友好协商,拿出法律规定,向老板说明他应该按照正常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你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等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法行为会进行相应的处罚。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在仲裁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你受工伤的事实。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通过这些途径,你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在工伤期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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