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过了15天上诉期该怎么办?
我之前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后我不太满意,想着去法院上诉。结果忙别的事给忘了,等想起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15天的上诉期。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还能不能有办法解决这个劳动纠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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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仲裁过了15天上诉期,首先要明白这个上诉期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过了15天上诉期,仲裁裁决就生效了。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还是有救济途径的。比如有证据证明存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耽误了上诉期。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战争等。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另外,如果发现仲裁裁决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不存在上述特殊情况,生效的仲裁裁决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都需要按照裁决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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