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超过两年该怎么办?
我之前有个民事官司,法院都判完了也给了判决书。但这时间一晃都过去两年多了,当时也没太在意执行的事儿。现在我有点后悔,想让对方按照判决书执行,可又担心过了这么久不行。我就想问问,这民事判决书超过两年了,我还能做些什么让对方履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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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事判决书超过两年时,需要分情况来看如何处理。首先,我们要理解申请执行的时效这个概念。申请执行时效就好比是一把时间的尺子,规定了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你要在两年内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如果超过了两年,并不意味着你就完全失去了权利。如果在这两年期间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就会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计算。例如,你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义务,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一旦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要是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超过两年后你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认为抗辩成立的,会裁定不予执行。不过,即便法院不通过强制执行来保障你的权益,你仍然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的方式,要求对方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因为判决书的效力本身依然存在,对方从法律和道德层面都有履行的责任。所以,当民事判决书超过两年,你可以先确认是否存在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如果有,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可以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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