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二次判决不离该怎么办?
我起诉离婚两次了,可法院都判决不准离婚。我实在是和对方过不下去了,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也不清楚还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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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起诉二次仍判决不离时,我们需要了解后续的处理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判决不离,你可以选择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之所以要等六个月,是因为法律给予双方一个冷静期,看看这段时间夫妻关系是否会有改善。在这六个月内,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在等待再次起诉的期间,你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的相关处罚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诉讼非常关键,能够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另外,在再次起诉时,你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为你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总之,只要坚持通过合法途径,收集充分的证据,最终是有可能实现离婚诉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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