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40年产权的公寓,最近了解到产权是有期限的,心里有点慌。就想知道这40年产权到期后,这房子还能继续住不?是要交一大笔钱续期,还是房子会被收走啊?具体的处理流程和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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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提到“买的公寓40年产权到期”,这里的40年产权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因为房屋作为地上建筑物,其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业主的,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业主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公寓用地一般属于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简单来说,如果公寓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业主若想继续使用土地,可以在到期前一年申请续期。只要不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一般都会批准续期。续期后,要重新签订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若不申请续期,或者申请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就会被国家无偿收回,但地上建筑物的处理,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则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不过目前对于公寓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具体细则,还没有全国统一明确的规定,各地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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