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应该做什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意味着,如果你要去外地,哪怕是短暂的出行,都必须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以离开。比如说,你原本居住在A市,想去B市看望亲戚,就需要先向执行机关申请。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你的居住地址、工作地点或者电话号码等信息有了变化,要在一天之内告诉执行机关,方便他们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联系到你。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需要,随时传讯你,你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等。例如,接到司法机关的传讯通知后,你要尽快安排好自己的事情,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你不能通过威胁、贿赂、引诱等方式让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不作证。比如,不能找到证人并对其说“你要是出庭作证,对你没好处”之类的话。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你不能故意破坏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也不能自己制造虚假的证据,更不能和其他涉案人员商量好统一口径。 除此之外,执行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比如,与案件相关的一些场所,可能执行机关会禁止你进入,防止你干扰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如果某些人员与案件有密切关系,执行机关可能会限制你与他们接触,避免你们之间交流可能影响案件的信息。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例如,如果你涉嫌的是经济犯罪,执行机关可能会禁止你从事与经济交易相关的一些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你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我国境内,逃避法律责任。 在取保候审期间,你还应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自己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如果司法机关要求你提供新的证据或者线索,你要尽力配合。同时,你也可以为自己聘请律师,让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分析案件的情况,为你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争取更有利的结果。另外,要保持良好的心态,遵守法律法规和取保候审的规定,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