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该怎么做?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取保候审了,现在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之后该怎么办。是要随时等待司法机关的通知吗?在日常生活中又有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呢?我很担心一个不小心违反了规定,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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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后,首先要遵守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随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在司法机关传讯时能够及时到案,如实回答司法机关的询问,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并不会停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耐心等待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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