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公交车撞人后该怎么办?


在济南公交车撞人后,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是现场处理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也就是说,公交车司机在撞人后,必须马上停车,不能逃逸。要积极救助伤者,比如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伤者伤势严重,在等待急救人员时可以采取一些基本的急救措施。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破坏或变动现场的痕迹和物品,这对于后续确定事故责任非常重要。 其次是报警与责任认定。公交车司机要及时报警,交警部门会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交警会根据现场情况、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的监控资料等,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般会在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后是保险理赔方面。公交车通常都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事故发生后,公交公司或司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伤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商业险则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充赔偿。伤者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等,向保险公司和公交公司主张赔偿。 最后,如果双方对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伤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相关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对赔偿金额等问题作出判决。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各方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以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和事故的妥善处理。





